发布时间:2018-11-15 15:49 浏览次数:3237
根据《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,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时间)未完成学业者”应予以退学,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,2015年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再组织延期,若未能在2020年3月前获得硕士学位,将予以退学处理。
14140002 | 崔烨 |
14140029 | 张艺博 |
14140045 | 刘宇阁 |
14140050 | 黎怀旭 |
14140051 | 黄增向 |
14140058 | 吴皛 |
附件:
研通〔2018〕47号 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