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8-07-02 15:56 浏览次数:6229
各位在职会计单证同学:
根据学校发布的《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》,现将各级单证在职同学的最后答辩期限公布如下:
13级在职单证会计同学:2018年12月最后一次答辩机会,可延至2019年3月。
14级在职单证会计同学:2019年12月最后一次答辩机会。
15级在职单证会计同学:2020年12月最后一次答辩机会。
具体文件请查阅附件。
附件一:研通〔2018〕47号 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延长最长学习年限实施细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