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7-11-14 16:21 浏览次数:7970
根据《北京交通大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管理规定》第六章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,“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(含休学时间)未完成学业者”应予以退学,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,2014年4月入学的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若未能在2019年3月前获得硕士学位,将予以退学处理。
学号
姓名
最晚获学位时间
13140001
褚鑫
2019年3月
13140008
张晨炜
2019年3月
13140028
王喆
2019年3月
13140045
李楠
2019年3月
13140047
李玲
2019年3月
13140065
蒙璇
2019年3月